反黑金聲明事件相關文獻(27)

有關學苑屢對全民投票安排作誤導性報導的嚴正聲明

對於近日學苑屢次就香港大學學生會正在舉行全民投票的安排多次作
出誤導、失實及偏頗的報導,全民投票主持人特作出以下的澄清及嚴正聲明,希望同學關注。


一、投票時間並無「縮短」而時增長

學苑在其報導中刻意「引述」會員的言論,指今次公投時間較過去週年大選及公投的時間為短。事實是,評議會史無前例地建議開放兩周(十個工作天)共50小時,遠較周年大選的四天(28小時)及上一次罷免公投(21小時)為長,為的是方便同學在考試後有充足的時間投票。學苑在明知事實的情況下,故意引述片面言論而不作解釋,明顯有誤導同學之嫌。


二、公投發起人寫錯議案而非「選票出錯」

學苑指全民投票印錯其中一名遭罷免幹事的職位(將大學事務秘書II寫成大學事務秘書I),是「選票出錯」,直指全民投票主持人「嚴重失職」及「應主動辭職」,「全民投票理應重新安排」云云。

事實是,五位全民投票動議人當初提交議案時已使用相關寫法,該議案並經超過三百位基本會員和議及評議會批准。全民投票主持人印製選票時,只是完全根據五位動議人提交的議案內容及用字。必須指出,根據憲章,主持人並無權力更改所提議案,必須完全按照所提議案付諸投票。若會員有所疑問,歡迎親身前來學生會辦公室檢視動議人所提議案文本。而若果有關議案在是次投票獲通過,依然有效,故不存在「理應」重新安排全民投票的理據!


三、票站並無「間歇失靈」

學苑在其報導的標題指投票系統「間歇失靈」。事實是,有關投票系統只在第一天開站時段不足一小時內出現非人為技術故障。這是部分票站主任不熟悉系統或因使用自攜手提電腦而出現的安裝問題所至,並非全民投票主持人促使及可以預見。而大部分票站的問題,均在半小時內解決,最長的亦不超過一小時,其後並無再出現問題。並不如學苑歪曲描述的「間歇失靈」。


四、選票不印編號防記名投票

學苑報導指是次選票不作記號,與往時處理不同。事實是,現時香港採用的正規選舉均採用不記名投票制度,目的在保護投票者的意向不能被追蹤,印製編號的做法有可能出現變相記名的效果。全民投票主持人在過去幾年經歴類似公投及選舉,就曾有不少同學指出印製選票編號出現變相記名的流弊,因此決定在兼顧防偽的措施下,採用不印編號的做法。


五、選票不存在「可加可減可替換」

學苑在報導中,指選票不印編號可能出現「可加可補可替減」。事實是,前年(2009年度)周年大選中,出現同屆幹事召開記者會指前副會長成曉宜曾慫恿其他幹事在選舉中「做票」,而其後該次選舉中,仍時任評議員的全民投票主持人親自發現了數十張印有編號的「偽造選票」。

全民投票主持人在兼顧不記名原則及防止作弊的考量下,決定在這次公投選票不設編號,而加入足夠及獨特的防偽特徵,以防作弊。而所有選票亦於投票前印製好指定數量的選票,並且每日向票站主任發出及收回的選票均在學生會職工見證下作點算,故不存在「可加」、「可減」、「可替換」的情況。學苑的指控純屬毫無根據的懷疑及脫離實際的猜測。


六、拍卡防作弊並非「USER UNFRIENDLY」(不方便選民)

學苑報導引述有票站職員指今次全民投票採用過去沒有使用的拍卡系統,是「USER UNFRIENDLY」。事實是,許多上莊的同學都可能掌有部分甚至全部同學的學生編號,而幾乎所有票站主任都是學生會屬會幹事。若採取過往輸入學生證編號換取選票的做法,可能惹起同學猜測票站主任可能以輸入學生編號「代替」投票的質疑。相反,學生證的獨特及私隱性較學生編號為高。除非會員的學生證被他人取用,否則拍卡系統更能確保投票的準確性。鑒此,全民投票負責人決定以同學以學生證拍卡的做法,代替手工輸入學生編號,避免可能出現的爭議,拍卡的時間亦較手工輸入的為快。既非「USER UNFRIENDLY」而且杜絕相關作弊的可能,可說是港大學生會投票安排上的一大進步。


七、結語

上述澄清及回應,清晰針對學苑的誤導描述及失實指控作出有根據的反駁。事實上,全民投票主持人完全是根據憲章規定主持是次全民投票。是次投票採用了較過往更嚴謹的防止作弊措施,亦給予同學較長的時間及較方便的投票模式,並不存在學苑所指的「刻意拖延公投以自保」,更無法理解學苑帶有誹謗性的所謂「進一步證明譚(全民投票主持人)的動機」的指控。

對於學苑長時間以來對全民投票主持人的抹黑、誹謗甚至人身攻擊,全民投票主持人深表遺憾,但仍保持忍耐、沉默,是因為相信各會員有足夠智慧判斷是非。但是,對於學苑有關今次根據憲章舉行的全民投票安排,屢次作出失實及有欠公允的評價及要求,全民投票主持人有責任向同學作出清楚說明及嚴正回應。亦希望同學積極參加投票,善用自己的權利,表達自己的意願!


二零一二年度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兼全民投票主持人
譚振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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