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大選黑箱作業事件相關文獻(17)

選戰風雲(2)──功能組別的時代

  開學一星期,校園內不時見到參選同學馬不停蹄地進行競選工作。今年學生會選舉首次有兩個「齊莊」內閣,是自七十年代以來再次出現大規模競爭。

  確保同學有選擇的權利,為學生會帶來進步,是每一名評議員及參選者的責任。不過,卻有部分評議員自行成立只有「自己人」參選的偽選委會,積極推動「無競爭選舉」。為了捍衛同學選擇的權利,以免被少數功能組別的既得利益者欺騙及剝削,我必須再次撰文,讓同學知道真相。

無視同學選擇權 偽選委硬推無競爭選舉

  1月2日,部分與個別參選者關係密切的評議員自行召開非法會議,私下違憲地「廢除」法定的選委會委員,更自行宣佈成立由「自己人」組成的所謂「選舉委員會」,並委任施德堂的徐莉嘉同學出任「主席」。根據評議會附例,選委會主席一職是常務秘書的憲制職責,是唯一合法執行選舉安排的組織。因此,徐同學自稱「主席」的偽選委會是違法違憲的非法組織,沒有任何權限處理有關週年大選的事務。

  我必須指出,這個被部分功能組別評議員辯稱為「合法、合憲」的偽選委會,其實只有大學堂的鄧日朗同學、校園電視的黃綺文同學及學苑的周永康同學、梁雅雯同學等人合組的一個內閣「報名」參加。同屬大學堂的畢子朗同學等人不斷誤導同學,要求評議會違憲地「廢除」真正的選委會,企圖令其他共23名透過合法程序報名的同學喪失參選資格,製造「無競爭選舉」,讓鄧同學的內閣成為唯一候選內閣,粗暴地褫奪同學投票選擇的權利。

兩邊交表 投機取巧 

  在港大,作為任何一個屬會的候選幹事,均必須熟讀該會憲章,向會員交代。相信每一個曾經「上莊」的同學都會明白,而學生會候選幹事更不在話下。因此,我不相信任何一位參選者心底裡連哪個選委會才是「合法、合憲、合程序」也分不清。鄧日朗同學的內閣一邊向真正的選委會報名,另一邊又向由「自己人」控制的偽選委會交表,為他們即使最終未能違憲地強推偽選委會「買保險」,做法投機取巧。

  上星期,校園內出現大量印刷精美、所費不菲的貼紙,動用大量資源,鼓吹同學「杯葛有競爭的週年大選」,批評我以電郵向同學交代真相。我早已在月初《一場發生在港大的荒謬事件》一文中預料,「我有話直說,可能會開罪一整個政治勢力集團,毫無益處」,更可能因而遭到惡意攻擊。不過,為了不讓學生會繼續年復年地成為政治較量的鬥爭之地,我會繼續將真相呈現在同學的眼前,絕不向任何既得利益者低頭。

維護公義 捍衛有競爭的學生會選舉

  是可忍,孰不可忍!各位港大同學:您能夠接受一班把持評議會、功能組別的利益輸送者,為了服務背後的既得利益,「廢除」一場本身有大規模競爭的選舉,而強推一個違憲的「無競爭選舉」嗎?您能夠容許他們粗暴地褫奪您投票選擇的權利嗎?請不要被失實的訊息蒙騙,讓我們珍視的公義得到彰顯、讓我們良知的呼喚得到響應、讓我們的天空不會被烏雲所籠罩──捍衛公平、公正、有競爭的學生會選舉。

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

陳冠康

201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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