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大選黑箱作業事件相關文獻(9)


這才是港大真正的荒謬事件

近日拜讀《星島日報》一月八日來論版面一篇由港大學生會會長陳冠康所撰寫、題為「一場發生在港大的荒謬事件」的公開信。文中內容本末倒置、故意忽略重要事實,眼見公眾隨時被謠言所誤,特撰文希望澄清事件的來龍去脈。

本屆學生會自上任至今一直劣跡斑斑:去年三月經閉門會議動用高達三十八萬元學生會經費於八大報章刊登有可能抵觸選舉條例的《反黑金聲明》;四至六月不斷迴避同學質詢並以各種藉口和行政手段拖延學生發起罷免學生會高層的公投;七至八月迎新期限制校園傳媒不得報導學生會事務;九月因宿舍甲醛含量超標導致延遲入伙而無理要求校方高層問責下台……期間曾多次清空民主牆、刪除學生會專頁留言、以問卷問題具引導性的所謂民意調查製造對己方有利的民意,全民投票更被選舉監察員發現選票有問題而拒絕承認選舉結果,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幹事會等人令港大同學校友不滿之處可謂罄竹難書。

大選提名未開始先截止

誰知近日的周年大選事件比整年來的所作所為有過之而無不及:選委會整個學期從未公開任何選舉訊息,辦事處更曾指未得評議會主席同意不可派發提名表格,有意參選同學尚未取得表格之時學生會卻突然於除夕在門上張貼告示聲稱提名期已於即日結束。負責籌備選舉的選委會據知於十二月中才進行第一次會議,卻將提名期追溯至九月,而選委會主席更曾有意參選。這些違反一般人認知和選舉公開提名常理的決定便是陳冠康文中所指「一切合法、合憲、合程序之決定」。

汲取過往全民投票曾屢次出現選票出問題的教訓,評議員鉅細無遺地規定每張選票須有獨立號碼、票箱須有編號、處理選票須有紀錄等,以防有人作假,與陳冠康文中所指「自行定立遊戲規則」、「赤裸裸的利益輸送」風馬牛不相及。在議決選舉安排時,更有指陳冠康曾公然伸手阻止其他評議員投票推翻原選委會決定。

評議會主席曾違規剪布

及後評議會主席在議程未完成下未經表決單方面宣告散會,隨即引起評議員質疑有關決定違反會議規程。據悉主席於接聽一通半小時的神秘電話後,突然被榮譽秘書拉走離開會場。由於主席在議程未完成下未經表決單方面宣告散會並不符會議規程,會議應當繼續;而主席在會議期間離場應當缺席論,於是餘下會眾按規程互選署理主席,繼續會議以求將原選委會撤換及落實妥當選舉安排。這又如何「公然視程序正義與法治精神如無物」呢?

學生會幹事會手握權力可發送大量電郵至全體師生,亦有開設社交網站專頁,今年卻常選擇性地不披露有關學生會事務的消息,而寧願將之用作發送陳冠康公開信這些個人博客式文章。反之,校園傳媒只能透過社交網站等渠道接觸學生,現場直播等報導亦難以造假,學生往往依靠此方能了解學生會事務真相。陳指稱「校園傳媒壟斷資訊發佈渠道」、「公器私用」等根本站不住腳。

我呼籲公眾切忌輕信單方面的訊息,而是需要從不同渠道充分了解事件。我希望將港大學生會的政治呈現在公眾眼前,讓大家明白在權力鬥爭下,一些人表面上的行徑與實際上的動機,落差可以很大。學生會必須掃除政治的污雲,選出一班一心一意為同學服務的幹事。

以上一段的字眼很熟悉?對,這是從賊喊捉賊的陳冠康文中摘錄下來的結論。

「光復港大學生會」

刊登於星島日報:原文連結
延伸閱讀:陳冠康文章「一場發生在港大的荒謬事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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