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年大選黑箱作業事件相關文獻(63)

有關港大學生會「轉莊」及校長遴選之嚴正聲明

  港大學生會注意到部分評議員計劃自行違憲召開「2012年度第13次緊急評議會會議」,再次非法另組「選舉委員會」及選出「校長遴選學生代表」。學生會謹就此作出以下憲制澄清:

1) 2013年度會期開始後(2月18日起),在沒有通知全體評議員及法定觀察員(港大教務委員會兩名學生代表兼校董)的情況下自稱舉行「2012年度會議」,不合憲制程序,欠缺召會的法理基礎。在違憲會議中,一切「決議」無效。

2) 部分評議員打算自行委任早前曾經加入「偽選委會」,已「落莊」的前評議員再次非法另組「選舉委員會」。他們曾堅稱只有一個內閣報名的「偽選委會」是「唯一合法舉辦選舉的機構」,但最終又「突然無法安排選舉」。學生會憲章清楚規定選委會組成,不能隨意更改。上述舉動不但違反憲章,更有企圖繼續把持權力,控制選舉之嫌。

3) 在上一次違憲會議中,十數名功能組別評議員繞過全民大選,自行以小圈子「選出」相熟的前評議員出任民選幹事,更自創憲章沒有的「評議會財政」一職,以求非 法奪取及掌控學生會行政及財政。他們又計劃以同樣方式,違憲「選出」非經全體同學投票產生,欠缺民意授權的「校園傳媒幹事」,有誤導同學及公眾之嫌。

4) 在新一屆職位尚未由全體同學投票產生前,全數民選幹事出缺、校園傳媒「空莊」。任何自稱為「署理幹事」的人士,均不可被承認及「代表」港大學生會、《學苑》或校園電視,更不能藉「空莊期」,私自冒用「香港大學學生會」或校園傳媒名義發表聲明,誤導同學及公眾。由於至少有一個法定印章被盜,敬希各位小心分辨聲明真偽。

5) 另外,部分評議員欲自行違憲舉辦「校長遴選學生代表選舉」。不受到認可的「選舉」不單止產生憲制危機,更使該名必須由近3萬名本科生及研究生選出的「學生代表」資格受到質疑,影響校長遴選工作的認受性及公正性。學生會會繼續與校方及研究生會保持溝通,務求令港大第15任校長的遴選工作得以順利舉行。

香港大學學生會
201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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